我在想一件事:為何我會越來越不喜歡香港?
我突然在想,如果我沒有喜歡過,為何我會討厭?
再來的便是,如果我沒有期望過,便不會有討厭和厭倦的感覺嗎?
那我是曾經對這個地方有過期望嗎?
那我的期望會是甚麼?
又或者是,我在裡面認同的東西又是甚麼?
我為什麼覺得我是香港人?
其實我搞不太清楚。
我覺得有用的時候便說自己是香港人。
除了要給警察、入境處、診所.......看證明文件時,我被上面的符號標成是香港人外,
幾乎我都不太知道甚麼是香港人。
而香港是甚麼,有沒有曾經喜歡和討厭,
在我來台灣之前,更加沒作任何的思考。
我的同學說他活不下去,希望明天地球滅亡時,
我只關心著他的耳機的巨大聲浪會不會有點太過份;
當我的學妹說她要去讀演藝時,
我想著是日後她能上台演出,我會不會有特價票.......
我大約是太沒有立場吧,也許,也不太需要有立場。
因為我要沒有立場才能隨波逐流,才能跟別人一樣.......
可是,我現在很討厭和別人一樣!
那我穿上衣服,甚至脫下衣服後,我跟別人有何差異?
那為何社會、我自己.......需要我?
越來越搞不懂!
更搞不懂過去自己為何可以那麼接受自己......
討厭和喜歡,究竟是一線之隔?
還是其實是相距
十萬八千里的政勢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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